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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陕西企业100强及民营企业50强的通知

2025-03-14 10:39:26 作者: 来源: 秘书处 点击数:

各有关企业、协会和有关单位:

中国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企协)连续23年向社会发布了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及《中国500强企业发展报告》,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先后开展了地区企业100强排序发布工作。

2012年,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在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商务厅、国资委、统计局、省委金融办、省总工会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会连续13年开展了“陕西企业100强”排序和发布工作,连续6年发布了陕西民营企业50强榜单,并编印出版了《陕西100强企业分析报告》(以下简称《百强企业分析报告》),受到了政府部门、企业及媒体等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广泛认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引导我省企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我会决定继续开展2025陕西企业100强和陕西民营企业50强排序发布活动。

依据2024年企业营业收入,我会在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各地方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的支持下,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贵企业为2025陕西100强或陕西民营50强候选企业,希望贵企业能按要求及时申报。现将排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排序原则

排序依据2024年度营业收入,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由陕西百强企业排序审定委员会统一审核,形成客观公正的排序结果。

二、 申报资格

凡在陕西省境内注册、独立核算的企业均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不包括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外资企业,但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者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的企业)。属于集团公司的,只能由母公司申报,在陕西境内的中央直属企业可独立申报。申报2025陕西100强的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应达到20亿元(人民币);申报2025陕西民营50强的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应达到5亿元(人民币)。

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申报企业需要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性的可靠材料,如可由审计机构、行业协会、地市协会或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者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排序范围。

三、指标填报

2025陕西企业100强、陕西民营企业50强排序工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参照世界企业500强和中国企业500强排序办法,依据企业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进行排序。同时设置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纳税总额、从业人数等多项指标(详见附件),对100强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编印《百强企业分析报告》。

四、排序工作的申报及发布

(一)申报。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从接到通知之日起即可抓紧准备资料,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为了尽可能与中企协开展的中国企业500强排序接轨,保持同步运作,希望我省符合条件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主动参与申报,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表请登陆我会网站www.sxsqyjxh.org“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二)审定。企业申报结束后,我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提出排序初步名单,编写《百强企业分析报告》草稿。随后召开陕西企业100强及民营企业50强排序审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我会拟定的排序名单和《百强企业分析报告》,确定最终排序结果。

(三)发布。我会拟在今年第四季度举行百强企业排序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25陕西企业100强”、“2025陕西民营企业50强”排序名单,发布《百强企业分析报告》,邀请省内主要媒体对排序发布工作进行广泛深度宣传报道。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会琴    白朝霞    张家赫

电话及传真:029-85227536 88211873

电子信箱:sxsqyjxh@163.com

陕西百强企业QQ群号:399353854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朱雀国际商务中心五层B203室

邮政编码:710061 


附关于申报2025陕西企业100强及民营企业50强的通知PDF版:相关附件下载

附2025陕西企业100强及民营企业50强企业申报表、填表说明:相关附件下载2


2025年3月13日

 

附件2:

申报表填表说明

2025陕西企业100强、陕西民营企业50强企业申报表主要栏目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性质栏:请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两种性质中选一项。国有企业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是指非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等。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项目:指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或提供的主要服务,按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由大到小排列,最多不超过3项。

三、指标栏:所有指标均按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和年报的数据填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的企业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不含非连续性经营活动及石油、酒类的代征消费税收入。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为利息收入与非利息营业收入之和(不减掉对应的支出)。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是保险费和年金收入扣除储蓄的资本收益或损失。

利润总额:所得税税前利润。

净 利 润: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

资产总额:年末的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年末的负债总额。

纳税总额:在中国大陆境内应缴纳的税收总额,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各税种税收,不包括本企业(集团)代扣代缴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各种税收,也不包括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各项非税收收入。

研发费用: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人工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支付给员工的全部费用,包括劳动报酬总额、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用、教育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其他人工成本等。

从业人数:年度平均从业人数(含所有被合并报表企业的人数)。

劳动生产总值=净利润+职工薪酬+应交税费总额+计提折旧及摊销额

四、企业信息栏:请按照要求填写或打√。

五、所有填报栏目一定要填全,资料要仔细核对,保证名称及数据的准确性,并请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