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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 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

2025-03-06 09:56:47 作者: 来源: 秘书处 点击数: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 陕西省企业联合会

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开展 2025 年集体协商

“要约行动”的通知

各市( 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家协会、企业 联合会、工商联,各省级产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 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省企业家协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决定于 2025 年 3—6 月共同开展集体协商 “要约行动”,现就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共商共建 和谐共赢

二、行动目标

推动全省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协商。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 以正常经营、已建工会的百人以上企业为重点,确保集体合同签 订率动态保持在 80%以上。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 机制。开展技术工人薪酬激励集体协商。通过行业( 区域)性集 体协商,促进低工资行业的职工工资增长。

三、行动重点

(一)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

1.推动平台企业、合作用工企业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印发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相关要求,规范建立 与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经常性 地通过协商会、恳谈会等形式开展协商协调,保障劳动者的知情 权和参与权。

2.指导推动平台企业重点就订单分配、奖惩制度等劳动规则 和算法开展协商,合理确定订单价格、抽成比例、配送时间等涉 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确保平台算法向善。鼓励平台企业分支机构、合作用工企业与市级工会组织开展二次、三次协商,重点协 商薪酬福利、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具体事项。

( 二)加强技术工人薪酬激励集体协商

1.认真落实《陕西省关于开展集体协商 建立健全技术工人 薪酬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 陕工发〔 2024〕7 号)有关精神, 鼓励、引导、帮助企业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工资决定、 合理增长机制,建立与“新八级工”相匹配的技能人才薪酬制度, 完善技术创新奖励办法等,不断提高产业工人收入。

2.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 合理确定 技能人才最低工资的通知》( 陕人社函〔 2024〕550 号 )要求, 加强各市技能人才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联系点建设,合理确定 行业( 区域)技能人才起点工资。

3.指导推动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住宿餐饮业、家政服 务业等行业,重点就本行业不同职业(工种)、不同技能等级技 能人才的起点工资、技能津贴标准等开展协商,强化工资分配中 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制定基于岗位价值、 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薪酬制度,在行业协商的标准 之上合理确定本企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鼓励企业与高技能领军 人才协商实施年薪制、协议薪酬制、项目薪酬制等灵活的工资分 配形式,建立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项目分红等激励方式。

4.技术创新激励。针对职工参与科技创新、发明创造、技术 革新、合理化建议、先进操作法并且给企业创造价值的,企业重点就技术创新攻关奖励办法开展协商,根据为企业节约的成本或 增加的利润,按比例进行奖励或给予一次性奖金。鼓励企业协商 完善技术成果转化收益激励机制,提高贡献突出的职工收益分享 比例。

( 三)扩大行业( 区域)性集体协商覆盖面

1.推动中小企业较多、技能人才集聚、灵活用工集中的行业 ( 区域)开展集体协商,扩大行业(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面。

2.指导推动保安物业、园林绿化、环卫等低工资行业,重点 就苦脏险累且工资水平不高的岗位起点工资、工资增幅等开展协 商,不断提高低工资劳动者工资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三方分工合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省级 产业工会要高度重视、细致安排,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各级人 社部门要优化和改进企业薪酬信息公共服务,及时发布不同职业、 不同技能等级技能人才工资价位信息,探索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 做好集体合同审查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 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市、县两级均不少于 3 人),充分 发挥指导员作用,下沉企业、行业、园区(开发区)、 乡镇(街 道)等,指导其工会开展集体协商( 收集职工诉求、发出协商要 约,按程序选派职工方协商代表、规范履行协商程序等)。各级 企协、企联、工商联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和培训企业 方协商主体,指导推动所属企业、协会响应要约、主动开展协商,引导企业依法履行集体合同。

(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省级产业 工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民营企业、新业态企业和技术工人、 技能人才、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为重点,掀起集中要 约、广泛协商的热潮。要拓展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充分运 用各类传播媒介,发挥工会驿站、劳动关系服务站、“园区枫桥” 基地和“职工之家”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服务阵地作用, 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政策宣讲、专题培训、线上问答、模拟协商、 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协商氛围。

(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省级产业 工会要着力提升集体协商质效。各级人社部门、企联、企协、工 商联要将集体协商纳入面向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相关培训 内容中。各级工会组织要面向从事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专 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开展培训(市级、县级总工 会每年培训分别不少于 100 人次、30 人次)。各级协调劳动关系 三方要坚持落实集体协商回访制度,指导企业(行业)深入开展 集体协商质效评估(覆盖 60%以上的重点企业),逐步规范协商 流程、提升协商效果,提高职工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各级 工会组织要将集体合同及时上传至“全国工会集体协商信息化平 台”(包含 2024 年签订但未上传的合同和 2025 年新签订的合同), 实现精准管理。

( 四)典型示范引领。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省级产业

工会要加强工作总结和成果转化,通过集体协商回访、质效评估、 先进典型培育等方法,主动挖掘、宣传、推广一批集体协商典型, 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请各市( 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省级产业工会于 7 月 10 日前,将 “要约行动”总结及相关图片影像资料、集体协商 典型案例(不少于 2 个,并附协商现场图片 2 张)、“要约行动” 统计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反馈至陕西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联系人:高维,029-87228918 邮 箱:szjcgzb@163.com

附件:2025 年集体协商 “要约行动”统计表

附关于开展2025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