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和省检察院联合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协作配合,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意见》等文件。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省发展改革委(秦岭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苏园林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会上,苏园林从双方共同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办案协同机制、工作协作机制、能力共建机制、宣传提升机制等6个方面对《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意见》进行了解读。苏园林表示,通过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省秦岭办与省检察院将在持续巩固“五乱”整治成效、小水电站整理、尾矿库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上形成合力,围绕解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共同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委秦岭办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