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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六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2019-07-26 15:34:2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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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企业联合会,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精神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245号深入推进管理创新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中国企业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和中小企业局的领导下,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第二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自1990 年开 展以来,已审定发布了25届共3270项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形成了国家级、地区和行业级、企业级的成果审定推广体系,对推动我国各类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82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由中国企业联合会持续推进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企业联合会贯彻落实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成果推广。

  为组织做好第二十六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创新成果应当突出以下重点:“智能+”与数字化转型、大数据应用与平台经济发展、原始创新与技术改造、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产学研一体化与“双创”管理、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提质增效、国有企业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发展、产融结合与资本运营、集团管控与并购整合、流程再造与基础管理、精益管理与风险控制、人才培养任用与组织变革、“一带一路”投资与国际化经营、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

  二、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成果申报单位包括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的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截至2019630日

  三、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进行推荐、报送。每项成果需报送书面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式一份,同时以U盘形式报送相应电子文本(word格式主报告和推荐报告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在审定过程中直接淘汰。

  四、成果申报坚持限额推荐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企业联合会,各全国性行业协会择优推荐,一般不超过 5 项;中央企业和中国 500 强企业(含中国制造业 500 强企业和服务业 500 强企业)申报、推荐的成果不超过 3 项;上述推荐单位未能覆盖的企业和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可直接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自行申报。一项成果同一单位申报的成果限1项)只需一个推荐单位,原则上避免重复推荐。

  五、本届成果材料推荐、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993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推荐单位要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择优推荐,重点推荐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特别是要注意挖掘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管理经验,做好相关申报推荐工作。成果推荐、审定过程中,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以任何形式向企业索派费用,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六、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级别。对成果的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单位证书和个人证书。入围成果将由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公开出版发行并享有版权,择优推荐给媒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进行宣传推广和教学研究,及组织典型经验交流等。

  七、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发布、推广等具体业务工作,由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请直接与全国审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周蕊、张倩、杜巧男、常杉

电 话(010)68701626684358316870117668701055

传 真:(010)68414415

电子邮箱:chengguo1990@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 编:100048

 

附件:

1. 第二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2.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推荐报告书及撰写要求 
                         26届申报文件全文PDF 

来源:中企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