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切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09-29 12:01:29 作者: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数:

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不断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为加快交通强省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完善农村公路制度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农村公路考核机制,主要指标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二)推进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设。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地理、人文、文化传统等因素,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类型和建设标准。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以乡镇通三级公路为重点,因地制宜升级改造技术等级偏低的县乡公路,有序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建制村通双车道和农村公路联网路建设,有效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品质。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建制村通硬化路率保持100%。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动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进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改善农村交通运输条件。到2025年,完善提升农村公路约6万公里,争取全省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85%左右、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到90%。

(三)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9号)要求,扎实推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落实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公路管理责任。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实施到位,到2025年,全省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力争达到85%左右,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稳步提升,路域环境有效改善。

(四)完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鼓励毗邻县之间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现全域公交,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到2025年,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AAAA级以上区县比例力争达到85%左右,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

(五)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建立健全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充分调动各方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拓宽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开发多种形式公益性岗位,聘用沿线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帮助农民创收增收。继续推行“七公开”制度,发挥社会公众对农村公路建设监督作用,打造阳光工程。

(六)发挥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不断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机制,扩大示范创建范围,深入开展示范市、示范县等创建工作,示范创建向革命老区、脱贫县(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倾斜。开展“最美农村路”建设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

(七)提升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农村公路基础信息数字化,加强互联网、卫星遥感、快速检测、5G、北斗、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造、养护、运行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水平。建立数据采集、处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综合监管能力,鼓励在农村客运车辆中推广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应用。开展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交通、旅游等各类信息开放共享,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

(八)强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逐步完善,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到2025年基本完成农村公路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保障农村客运安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会或推进会。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每年评审一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示范县,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冠以“经省政府同意”字样,联合通报命名。“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和考核退出工作相关规则由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另行制定。各市、县、区政府要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出台本地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示范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各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为契机,全面加大涉农工作力度,积极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二)夯实各方职责。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合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开展。交通运输部门要履行“四好农村路”建设主管单位职责,牵头抓总,指导所属公路、运输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本级政府财政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有关工作。乡村振兴部门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及“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有关工作。

(三)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强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保障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需要。市、县、区政府要加强“四好农村路”监督检查,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