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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新规来了!事关医保、直播带货、个人隐私……

2021-04-29 08:06:26 作者: 来源: 中新经纬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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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9日电 (冯方)即将步入5月,一批新规将正式施行。全国性新规方面,医保骗保罚款金额明确、电商平台禁止“二选一”、直播带货不得虚构交易数据、常见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确定、遛狗不牵绳将违法……地方性新规方面,涉及招聘平台求职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伤保险费率下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等。

资料图。中新经纬 熊家丽 摄

全国性新规

打击骗保、乱开药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个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相关资料等方式骗保的,均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定点医药机构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禁止电商平台“二选一”

5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明确了各参与方的责任义务。《办法》规定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与其他授权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信息。收集、使用个人生物特征、医疗健康、金融账户、个人行踪等敏感信息的,应当逐项取得消费者同意。

直播带货不得虚构交易数据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5月25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不得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推广、引流等。

四部门明确常见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资料图。中新经纬 熊思怡 摄

非法集资清退资金来源包括代言费等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清退集资资金来源包括:非法集资资金余额;非法集资人隐匿、转移的非法集资资金或者相关资产;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可以作为清退集资资金的其他资产等。

化妆品产品名称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变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化妆品注册证不得转让。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得随意改变功效宣称。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不得随意改变产品配方,但因原料来源改变等原因导致产品配方发生微小变化的情况除外。

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将调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遛狗不牵绳将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新规

北京:招聘平台不得向未委托者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

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5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指定人员负责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有关投诉、举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求职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征得该求职者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出合理需求的求职者个人信息下载行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未委托本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

资料图。中新经纬 熊家丽 摄

江西: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每案最高奖20万

江西重新修订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5月20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对举报人根据不同情况,依据举报等级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当次处罚金额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级举报按不高于当次处罚金额的4%给予奖励,二级举报3%,三级举报2%。对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未给予罚款处罚的案件,按照举报等级,分别按不超过同类违法行为处罚上限的4%、3%、2%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陕西建立自贸区创新容错机制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出现失误或者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和本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或者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广东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广东出台《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5月1日起实施,《通知》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实施本通知规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全省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50%执行。广东省人社厅表示,据测算,此项阶段降费措施将减轻企业缴费成本约30亿元。

石家庄: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单位最高罚50万

《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5月1日起实施,未在指定的地点或者指定收集容器、设施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社区服务活动的,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郑州: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将被罚

《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盗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收缴号牌,处以五十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有牵引动物、手持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以二十元罚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