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迈入了法制化轨道。为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按照省政府2019年12月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省发改委(省营商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要求各地复制推广借鉴的改革举措,研究起草了《陕西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2月17日前,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shanxiyingshangban@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