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呈现加快态势。《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科技部门获悉,2019年上半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7239亿元,同比增长23.6%。2020年我国将培育600家市场化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成交额将达2万亿元。除市场繁荣外,多地一揽子扶持政策也在快步跟上,包括上海、广东、四川等十余个省市密集出台“地方版”细则方案。中央和地方正着力从产业链、服务链和人才链上全面疏通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梗阻。 记者日前从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班处获悉, 2018年,全国共登记技术合同41.2万项,成交金额1.77万亿元,同比增长31.8%,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额420万元。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154662项,成交额占全国约40%;技术要素聚焦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成交额占全国约80%。 事实上,随着近年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环境逐渐形成,科技成果供给能力不断加强。据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签订技术合同147100项,成交额为7239.0亿元,同比增长9.8%和23.6%。 “在3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在全国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另外,还将推动国家重大研发计划科技成果在国家高新区落地转化,推动高校、院所在国家高新区设立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引导国家科技计划承担人员驻派服务国家高新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特派员’。”科技部相关负责人士向记者表示。 2018年,科技部印发《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发挥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载体的作用,提供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培育2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600家市场化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3-5个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培养1万名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到2万亿元。 “下一步,技术市场还将实现‘五个强化’,即强化技术市场制度建设,强化技术合同登记平台建设,强化科技成果精准对接,强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强化技术市场战略研究。”上述负责人士表示。而在清华大学副校长薛其坤看来,硬科技创新和基础科研一样是长期的研发投入,持续积累实现原创技术,未来30年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黄金30年。“我国科技发展模式如何转化为完全的创新驱动,如何实现原创性发现到颠覆性高技术发展完全的科技创新,其中有两个重要要素起了关键作用,即基础科技创新以及代表科技力量培养的青年创业。”薛其坤表示。 事实上,作为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一环,我国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近来持续受央地政策的“加持”。10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力度,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记者初步统计发现,去年以来,四川、陕西、广东、河南、山东、上海等十多个省市相继出台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而北京市将启动首次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工作,明年上半年将评出首批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安徽省设立20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速推动科技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 除了政府层面外,科研机构的助推也在持续“加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筹备工作陆续启动,撬动资金总规模100多亿元,备投项目库里包括量子测量技术应用、大型先进质子治疗仪、高性能锂电池、激光电视、先进芯片技术等一批前沿项目。 不过,在业内看来,在推动产学研融合道路上,我国仍然存在“两张皮”的问题。“过去企业委托高校,一纸合同委托项目,而高校追求的是高水平论文、高水平成果、发明专利;企业的追求是有市场、低成本、高工艺。这两个目标没有同步到一个点上。”中科院某研究所科研人员直言。 对此,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主任朱志凌也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科研人员作为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载体,影响着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目前阶段最重要的是调动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需要顶层做好设计,应注意在法律法规层面做好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政策制定方面要加大“放”,提高“服”,减少“管”,明确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和主要贡献人员的转化收益比例,并简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兑现手续,同时要营造宽松自由的科研环境,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更好地促进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 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要想科技成果转化经济新动能,一方面要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环境,包括加强国有投资公司容错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和资本市场对高科技企业的容纳度等。要从组织创新到制度创新再到模式创新,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需要注重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服务链和人才链的协同。”北京某成果转化第三方平台人士表示,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关键一公里”过程中,制度保障必不可少。另外,相关各方还要真探索,切实打通转化链上的“梗阻”。 编辑:张家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