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4日电(记者金振娅)在国家卫健委日前举行的“一切为了人民健康——我们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介绍,全国报告新发职业病病例数从2012年的27420例下降至2021年15407例,降幅达43.8%;其中,报告新发职业性尘肺病病例数从2012年的24206例下降至2021年的11809例,降幅达51.2%。 吴宗之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2018年,机构改革整合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 吴宗之表示,我国已经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全部职业病病种纳入职业病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监测县区覆盖率达95%以上,基本摸清了全国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总体状况和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生存及保障情况。 对于劳动者受到职业病危害后遇到诊断难问题的社会关注,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首席专家李涛表示,职业病诊断在医学技术方面并不难,难在对患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确认,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疾病因果关系的判断。对此,2021年公布实施的最新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劳动者只需提供本人掌握的职业病诊断资料,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材料主要由用人单位提供;首次明确了职业病诊断办理的时限;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职业健康离不开技术作为支撑。据国家卫健委职业卫生中心主任樊晶光介绍,我国组建了国家卫健委粉尘危害工程防护重点实验室,加快推进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加强财政投入、人员培训、检测能力对比等相关工作,持续提升职业病检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等技术支撑能力。目前,承担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任务的机构共计3324家,其中各级疾控中心有3161家,职业病防治院143家,工程防护技术支撑机构20多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计4.03万人。同时,将部分职业健康服务事项由行政审批调整为备案管理,将职业病诊断医师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完善质量控制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激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的活力和积极性。目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职业病诊断的机构分别达到了5067家和588家,基本上实现了“县区能体检、地市能诊断”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