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2号)要求,经逐级申报,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初审、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研究,省推荐审核领导小组同意,拟确定陕西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家单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刘小峰等7名同志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按照推荐程序,现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9月11日至9月15日,共5天 监督电话:029-63915121(兼传真) 联 系 人:乔卫平 联系地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06 陕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第一批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名单 陕西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刘小峰 女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兼雇主会员部部长 张 赟 男 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与法律服务部副部长 张君培 男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亚东 男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雷 雷 女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 何 丹 男 汉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吕永红 男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