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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评选第九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的通知

2021-04-08 10:03:04 作者: 来源: 雇主会员部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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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企业及企业家协会(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省市有关部门,有关协会、商会,有关企业: 

党的十大以来,广大企业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创新驱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指出要总结优秀企业家典型案例,对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等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18年12月,省委和省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陕发〔2018〕17号),强调要坚持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树立和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企业家,加强年轻一代企业家培育,让优秀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 

多年来,国家及各省市陆续开展了评选表彰优秀企业家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批准,我省从2005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陕西省优秀企业家活动,至今已开展了八届。该活动对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宣传企业家典型,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氛围,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促进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发挥企业家聪明才智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021年,在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企业家协会继续联合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省女企业家协会等单位开展评选第九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省内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地区、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企业负责人(境外和外籍人士不纳入评选范围)。

二、表彰名额及候选人条件

表彰名额:全省表彰70名左右。

(二)候选人条件: 

1.企业家要德才兼备。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坚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坚持以人为本,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回报社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企业家要善于经营。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市场开拓精神;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经营业绩突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本行业、本地区前列,原则上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3.企业家要充满活力。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企业“走出去”;注重企业品牌建设,以文化引领企业发展。

4.企业家要遵纪守法。企业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5.企业家要资历丰富。在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职务3年以上。

6.已荣获过陕西省优秀企业家的不再参与评选。

三、推荐和申报办法

采取省市相关部门、单位,有关协会推荐或会员企业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第九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二)提供3000字左右业绩材料,附在推荐申报表后。内容主要包括:1.候选人基本情况: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社会评价等;2.候选人所在企业简介和企业改革发展中所获得的成果、奖励和荣誉;3.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资产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4.经营管理绩效:包括企业高质量发展、规模实力、盈利能力、市场开拓、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情况;5.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吸纳就业、改善民生、抗击疫情、扶贫救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格式要求:应采用A4幅面纵向编辑。文章标题为宋体二号加粗居中,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三号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材料层级尽量不超过“一、(一)、1.”三级。

(三)候选人近三年来所获地市级以上荣誉材料。

(四)候选人在现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3年,但在其它企业曾担任过正职,累计超过3年,且有突出贡献,可附简要补充材料,作为评选参考。

(五)候选人需提交正面免冠彩色二寸证件近照和工作照电子版各一张。

以上(一)至(四)项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第九届省优秀企业家评审办公室,并将上述材料和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评审办公室邮箱(sxsqyjxh@163.com)。

五、组织机构

设立第九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办公室。

(一)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商务厅、国资委、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陕西日报社、陕西工人报社、省企业家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

(二)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由省企业家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等单位人员组成。地址设在省企业家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

六、审定程序

(一)初审。按照参评条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

(二)考察。按照参评条件对备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三)复审。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筛选、汇总,提出候选人员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员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第九届省优秀企业家初选名单。

(五)公示。初选名单在有关网站和媒体报刊公示7日,无异议的,确定为第九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

七、表彰与奖励

(一)今年下半年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证书。

(二)按照要求,推荐部分事迹突出的省优秀企业家参评全国优秀企业家。

八、宣传

(一)评选出的省优秀企业家在有关刊物、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媒体上进行宣传。 

(二)在有关报纸等媒体登载优秀企业家照片和简要事迹。

(三)印制《第九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风采》汇编材料。

九、说明事项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二)评选表彰对象可适当向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企业倾斜。

十、费用

(一)不收取办公费、考察费等费用。

(二)对评选出的优秀企业家收取奖牌证书工本费、编印资料费和有关媒体登载优秀企业家照片和简要事迹的宣传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朱雀国际商务中心五层B203室  邮编:710061             邮箱:sxsqyjxh@163.com

联系人:相鲁生 029-88211873 18392875902

刘小峰 029-88211872 18092597180

李昆阳 029-85227536   15229101667 

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联系人:樊  欣          电话:13992801689

陕西省女企业家协会:

联系人:贠苗苗          电话:029—88586953

 

附件第九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申报表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关于联合开展评选第九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的通知(PDF版)相关附件下载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

   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陕西省女企业家协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第九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何时任职栏:指候选人在本企业担任负责人的起始时间。

二、企业性质栏: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港澳台及外商合资企业(含独资企业)等。

三、主要指标栏: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费均以万元计,集团公司的主要指标按合并会计报表后的数据填报。

总资产:年度末资产总额;

净资产:年度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营业收入:为企业的所有收入;

利润总额:含企业所得税的利润总额;

上交税费:本年度已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各种流转税及其他税费之和。

四、基期是指候选人担任本企业负责人的年份。

五、所在企业纪检部门意见栏:候选人所在企业无纪检部门的,由企业党组织审核后出具意见。

六、推荐单位意见栏:省市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相关协会、企业主管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