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4月25日起,我省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全面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此举可有效防控通过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虚假身份骗取登记注册违法行为的发生。 实名验证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验证对象包括: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高管、经办人等相关自然人。 启用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后,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前,需先使用手机下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平台”,在平台中依次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件有效期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实名登记手机号等信息完成用户注册,进行刷脸比对,完成本人实名验证。 据了解,公司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企业法人以及外商投资者暂不纳入本次身份管理验证对象范围。 省市场监管局强调,实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工作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登记事项真实性的基础措施,对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护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张家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