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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属企业高技能人才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6-22 00:00:00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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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属企业:

现将《省属企业高技能人才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李蓉 王晋戎 联系电话:87292828 87294990(传真)

电子邮箱:qungong401@163.com

陕西省国资委

2017年6月21日

附:

省属企业高技能人才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国有企业高技能人才建设成就,加快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省国资委决定继续在省属企业中开展高技能人才集中宣传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技能人才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部署,结合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和追赶超越等重大工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主题

以“创新·技能·发展”、“提升岗位技能、助力追赶超越”为主题。

三、宣传时间

2017年7月1日——9月10日

四、宣传内容

1.国家及我省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2.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3.优秀高技能人才代表的先进事迹。重点宣传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陕西省首席技师”和“陕西省技术能手”等获得者,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创办人的成长故事、绝技绝活、工作业绩等。

4.技能人才工作发展成效。宣传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企业在培育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发挥情况,宣传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激励、考评等方面好的经验与做法。

五、宣传形式

要充分运用企业各类宣传载体,通过开设高技能人才工作宣传专栏、开展专题征文活动、报道优秀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召开交流座谈会等,丰富宣传形式,细化宣传内容,形成多部门配合、多渠道覆盖的生动局面。

1.开设宣传专栏。各企业要在门户网站、报刊、微信平台等宣传载体上开设活动专栏,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工作政策措施,宣传工匠精神、劳模精神,报道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的情况和做法,讲述高技能人才成长历程,形成人人学技能、人人有技能的鲜明导向和宣传热潮。

2.开展专题征文活动。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追赶超越”为主题,开展专题征文活动。各企业可自行开展征文活动,并择优上报省国资委,上报文章数量不限。每集团至少上报2篇,体裁以议论文、叙事文、调研报告为主,鼓励基层企业积极参与、多多投稿,稿件请于8月20日前报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将组织评选。

3.开展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展播活动。国资委将在各企业开展先进事迹展播活动的基础上,择优确定10-15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将他们的事迹在省国资委网站予以展播,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7月1日—7月10日)。制定宣传方案,收集宣传素材,确定宣传重点,明确宣传分工,层层宣传发动,形成企业高技能人才宣传活动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7年7月11日—8月31日)。运用多种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提升宣传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2017年9月1日—10日)。各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宣传活动进行总结,9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将对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形成舆论宣传声势。

2、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各企业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高技能人才的绝技绝活上,放在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和个人努力上,放在高技能人才的作用的发挥上,通过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拓展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3、注重质量,务求实效。各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宣传报道,确保工作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践行创新理念,展示职工风采,推动宣传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注重集中宣传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高技能人才宣传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