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9 11:21:01 作者: 来源: 秘书处 点击数: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协会分支机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会员的协同效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5号)相关要求,按照《陕西省企业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协会履行相关程序,决定对以下分支机构予以撤销: 一、陕西省企业家协会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 二、陕西省企业家协会专家委员会; 三、陕西省企业家协会法律服务委员会。 特此公告。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 2026年9月29日